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终了红利将在保险合同终止时支付。
产品特色
定期返还,长期受益 ——自您购买本产品后,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两年时仍生存,且未发生永久完全残疾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给付有效保险金额的10%作为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满99周岁,返还速度快,受益时间长,满足人生各阶段的理财需求。
双重分红,保额递增 ——年度红利采用保额分红方式,有效保险金额逐年积累,使被保险人每次领取的生存保险金也随之递增,此外保单终止时更有终了红利带来更多收益。
高额祝寿,安享晚年 ——在被保险人生存至66周岁和85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可分别领取当年有效保险金额的30%的祝寿保险金,安享幸福晚年生活。
满期回报,保值增值 ——在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除了可以领回全部所交保险费,还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终了红利,轻松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交费灵活,融资便利 ——本产品提供多种交费年限供您选择,更有保单贷款、减保等多种保单功能助您在急需资金时以解燃眉之急。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和交费期间
交费期间 |
趸交 |
5年交 |
10年交 |
15年交 |
20年交 |
至12周岁 |
至15周岁 |
至18周岁 |
至45周岁 |
至50周岁 |
至55周岁 |
至60周岁 |
投保年龄 |
30天-60周岁 |
30天-60周岁 |
30天-55周岁 |
30天-50周岁 |
30天-45周岁 |
30天-9周岁 |
30天-12周岁 |
30天-15周岁 |
30天-40周岁 |
30天-45周岁 |
30天-50周岁 |
30天-55周岁 |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满99周岁
保险责任
种类 |
给付条件 |
给付额度 |
补充说明 |
生存保险金 |
每满2周年时仍生存 |
有效保险金额×10% |
有效保险金额=初始保险金额+各保险年度累计分配的红利保险金额 |
祝寿保险金 |
生存至66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
有效保险金额×30% |
生存至85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
有效保险金额×30% |
满期保险金 |
生存至99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
已交全部保险费 |
全残保险金 |
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永久完全残疾 |
已交全部保险费与初始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较大者 + 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
温馨提示
被保险人身故的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我们将向您返还已交全部保险费与初始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较大者,以及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如有特别红利的,则同时支付。(若办理减额交清或减少保险金额的已交的全部保险费或现金价值以变更后为准)
合同解除 如果您在10天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已交的全部保险费,并收取10元成本费;如果10天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我们将向您返还该保险单现金价值,同时支付终了红利。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除外责任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永久完全残疾,我们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相应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如有特别红利的,则同时支付,保险合同终止:
-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故意造成疾病;
-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以及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复效情形的,被保险人在每次合同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本宣传材料为帮助客户理解保险条款所用,详细规定以保险条款为准。 www.ymt-mdrt.com 或www.bx365.cn 全球华人保险学习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