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早期的全国金融中心之争,到成为国际化区域金融中心,这几年,在不断调整自我目标定位的同时,深圳对北京和上海的关注一刻也没有放松。而今年3月深圳市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的一份《关于开展京、沪、深三地保险业总体比较研究的要求》,又把目光放在了三地的保险业上。
“不是要拼优惠政策,而是要保持深圳改革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为金融系统提供最优服务方面找准突破口。”这是深圳市副市长陈应春对进行三地保险业总体比较研究的要求。
目前,深圳保险同业公会关于京、沪、深三地保险业总体比较研究的第一阶段报告已经出台,北京、上海、深圳这三个全国区域性保险中心的特点也由此跃然而出。
保险总部经济深圳逊色京沪
保险总部经济是衡量一个城市保险中心化程度的重要指标,其规模大小,直接体现了它在全国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到今年6月,北京共有15家保险法人公司总部,其中主要以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再等带有“国”字头的大型集团公司为代表;上海共有29家保险法人公司总部,其中有一家全国性的保险集团公司——太平洋保险集团;深圳有8家保险法人公司总部,其中平安保险集团是全国性的保险集团公司。
深圳保险同业公会在报告中认为,在保险总部的比较中,由于京、沪、深三地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有一家以上的全国性保险集团公司,因此,这三个城市各自的保险总体实力,均高于设有总公司的其他大中城市,深圳也因此得以在全国保险业实力比较中跻身前三位。
到去年底,北京保险总资产达5590亿元,占全国保险总资产的55.2%;上海保险总资产达3000亿元,占全国保险总资产的25.3%;深圳保险总资产为2496.98亿元,占全国保险总资产的17.25%。
虽然与北京、上海相比,深圳的保险总部经济稍逊一些,但深圳保险同业的报告认为,从保险市场体系完整性和发达性来看,京、沪、深三地应同属目前国内保险业的“第一集团”。
深圳的瓶颈是寿险
截至今年6月,北京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347.4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34.9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312.6亿元。上海保险业则共实现保费收入172.50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1.40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121.10亿元。而上半年深圳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53.23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6.97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26.25亿元。
由于保险业务的多少大体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经济实力和市民对保险的认知度,因此,从今年上半年的情况来看,排除200亿大单的影响,北京和上海的保险业务总规模相差并不大,而深圳则与京、沪的差距比较大,可以说与北京、上海不在一个档次上。
2004年,北京的保险深度为6.51%,其中财产险保险深度约为1.54%,人身险保险深度约为4.97%。保险密度为2490.40元,其中财产险保险密度约为590元,人身险保险密度约为1900元左右。上海的相关数据分别为4.12%、1.01%、3.11%和2272元、553元、1719元。而深圳的相关数据分别为2.68%、1.29%、1.39%和1750元、834元、916元。
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来比较,深圳和北京、上海相比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同深圳的城市地位并不相符。但进一步看,在财产险上,深圳与北京的差距并不大,与上海的差距稍大一些。今年上半年,深圳的财产险是北京的77%,是上海的52%。而从2004年财产险的深度和密度来看,深圳低于北京而高于上海,处在中游水平。
深圳保险同业公会的报告认为,深圳与北京、上海的保费规模上的差距,主要在人身险上。排除200亿大单的影响,今年上半年,深圳的人身险保费规模只有北京的23%、上海的22%。深圳的人身险不但规模上无法同北京、上海相比,而且同全国其他城市相比也有较大的差距。同时,深圳人身险的保费收入多年来一直无法有效和大规模地超越财产险,这在全国也是一个特例。
而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是由于深圳的城市人口结构造成的。2004年,深圳的户籍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仅为28%,远远低于北京的78.8%和上海的77%。说明由于深圳整体人口流动性过高,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人在当地购买长期寿险的意愿不会很高。而深圳人口平均年龄为27岁,远低于北京的35.7岁和上海的39.7岁,从而抑制了整体寿险的开发。
政策创新能力优于京沪
为了支持深圳金融业的发展和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深圳市政府于2003年制订了《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对于保险业,去年12月30日,深圳市政府专门制定了《推动深圳保险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在深圳新设立保险机构总部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在深圳新设立保险机构地区总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同时也包括其他一些配套政策。
深圳保险同业公会在报告中认为,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的政策环境有三点值得关注。第一,深圳在政策创新能力上明显优于京沪两地。比如,2003年深圳市政府颁布《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推动深圳保险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是政策上的创新。第二,三地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的重点在于争取新的保险总公司的落户。第三,无论是北京还是上海,对当地经营性的保险公司,都及时给予了具体的政策支持。比如上海和北京都建立了保险业信息平台,向保险公司和社会公众提供了在征信、车辆的承保、理赔等方面的信息交流窗口。
从比较中寻求突破
深圳保险同业公会的报告认为,目前,面对京沪等其他城市在深圳的基础上提出更优惠政策,深圳不应再在这些原有的政策上进行简单的、重复竞争,而应不断在创新中谋求更大的发展。因此,深圳下一步政策扶持或者创新的重点是如何让现有的保险公司在不“漂移”的前提下发展壮大,形成良性的“赚钱效应”,根据金融系统有“扎堆”这样一个特点,吸引更多的保险公司来深圳落户。
这就需要深圳市政府针对保险业发展最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提出措施,帮助保险公司发展。比如,深圳市政府可以考虑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市政府进行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安排时,应优先考虑保险资金,在目前保险资金还不能直接投资基建项目的条件下,可以考虑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和市政债券的方式进行间接扶持,探索成立保险产业基金等。同时,应该加强深圳保险业与香港保险业的全面合作,促进深圳区域性保险中心的建设。
而为了促进深圳寿险业的发展,深圳保险同业公会在报告中认为,要缩小深圳寿险业在规模上与北京、上海的差距,所需要做的就是改善深圳人口结构,提高深圳人口的附着率和稳定性,降低生活成本。
“深圳这个城市是个‘野孩子’,所以它的生命力特别强,创新能力也特别强,深圳保险业也会凭借这股‘野劲’闯出一片天地来的。”深圳保险同业公会自律协调部的李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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