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口市秀英支公司经理李宏光等几名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假退费、虚假理赔、虚列勘察费、以虚假发票报帐等手段,非法占有该公司财物近100万元.8月2日,经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了解,被告人李宏光,原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口市秀英支公司经理.被告人吴远诚、梅建华、黄日照等人均属该公司工作人员.从2001年到2002年底,几人先后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假退费、虚假理赔、虚列勘察费、以虚假发票报帐等手段,侵吞、骗取国有财产,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其中,被告人李宏光贪污数额共计547127.41元人民币;被告人吴远诚贪污数额共计319068元人民币;被告人梅建华贪污数额为49530元人民币;被告人黄日照贪污数额为33529.41元人民币.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调查结束后,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法庭将就此案择日进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