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福建8月5日讯 近日,经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原漳州市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周某因挪用公款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1997年3月,周某在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支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其负责办理漳州市某汽车出租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2001年,周某在向该汽车出租公司收取保险费后先后4次挪用了该公司缴纳的保险费3万元,均用于个人开支。 2005年4月4日,周某自知难逃法网,便主动向芗城区检察院反贪局交待了自己的经济问题,并退赔了全部赃款。 经法院审查认为,由于周某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退赔全部赃款,属自首,具有悔罪表现,被从轻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
正义网福建8月5日讯 近日,经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原漳州市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周某因挪用公款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1997年3月,周某在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支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其负责办理漳州市某汽车出租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2001年,周某在向该汽车出租公司收取保险费后先后4次挪用了该公司缴纳的保险费3万元,均用于个人开支。
2005年4月4日,周某自知难逃法网,便主动向芗城区检察院反贪局交待了自己的经济问题,并退赔了全部赃款。
经法院审查认为,由于周某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退赔全部赃款,属自首,具有悔罪表现,被从轻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