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赵婷婷 程婕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四十余起骗取保费六十余万元———
本报讯 以高波、闻博、朱晨涛、孙呈龙等为主的15人特大“碰瓷”团伙昨天终于尝到了自己种下的恶果。朝阳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量刑最重的朱晨涛因保险诈骗、诈骗等数罪并罚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5.5万元。其他人重则被判以5到10年,轻则2到3年的刑期,部分人因认罪态度良好并协助破案而判以缓刑。
公诉人指控:高波等人于2001年10月至2003年3月期间,伙同他人先后在朝阳区、东城区、宣武区等地,采取驾驶车辆相碰撞或与其他行使车辆碰撞等手段,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共计41起,向投保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多家分公司进行保险理赔38起,共计骗取保险金额68万元。
主犯高波表示,自己的诈骗动机源于一次很偶然的汽车追尾事故。几年前,他开车时发生了一次追尾事故,从一个在保险公司工作的朋友那里得知这种状况下如果当事人在保险公司上了保险,可视情况得到相应的理赔。那次事故中并没有得到理赔的高波从此动起了利用“碰瓷”来骗取保险公司理赔的歪念。他先后伙同自己的朋友进行了14次“碰瓷”,“碰瓷”过后,高波等人会将车开到修理厂维修,而保险公司的理赔金或者通过修理厂将修车剩余的钱留给他们,或者由高波等人直接拿钱去修车厂修车。“每次修车只要1000元左右”。而理赔金却几千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