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本报讯(东亚记者 寇铁锋) 如果你在长春机场以外的机票代办点买了飞机票,并且顺便也在这个代办机构办理了“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那么你一定要看仔细了,因为你手上拿到的很可能是一份无效保单!
19日,一位业内人士向本报报料:目前长春一些机票代办机构向航空旅客代理销售的航意险产品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无效保单和“假保单”。 现象:可以签保单但不负责录入
19日,在长春市同志街上一家机票代办点,一位工作人员李小姐表示,该公司可以代办航意险,但只负责为客户签保险单,并不负责保单信息的上网和录入。
对此,长春某寿险公司航空意外险业务负责人表示,保险单的电脑出单和保险单信息上网录入应全部由代办点负责办理,航意险共保办公室及保险公司在开展航意险业务时并没有“录入”这一程序。
如果航空机票代办点不能办理录入和上网,那就意味着其售出的保单很可能是“空头支票”。 这是因为,由于航空意外事故出险的特殊性,保险单很难在事故发生后完整保存下来,所以保险公司进行事故理赔时的惟一依据是电脑投保联网系统上的记录,如果未将保单信息录入联网系统,则投保人拿到的保单无异于一张白纸。
现工作于长春某寿险公司的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目前吉林省航意险实行共保制度,保险公司私自同机票代办点进行“地下合作”是被明令禁止的,一旦出险,这种“地下保单”很可能成为无效保单。但这种现象目前在长春仍然存在。 提醒:买航意险三种保单不能不防
据透露,目前长春市场上的无效保单和“假保单”主要包括:保险公司以高额提成为代价,违背共保制度私自同航空售票代办点合作售出的保单;也有一部分是航意险实行共保制度前的过期保单,尽管这些保单同样是由保险公司印制的,但由于已经超过使用期,无异于是“假保单”;另外,部分正规保单因种种原因未录入到联网系统,也属于无效保单。
19日,记者通过内部渠道拿到了一份由吉林省航意险共保办公室下发的文件,在该文件中,有多家保险公司因私售航意险保单而违反共保规定,并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据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正规的航意险保单是由省内八家保险公司共保的,保单上应同时署有中国人寿吉林省分公司、中国人保吉林省分公司、平安人寿长春分公司、平安财险长春分公司、太平洋人寿长春分公司、太平洋财险长春分公司、新华人寿吉林省分公司、天安财险长春分公司这八家保险公司的名称,如果保单上只有一家公司名称,则属于无效保单或“假保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