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所有者在资金缺乏时,可以利用所持有的人寿保险单通过两种途径获得资金。一是以保单作为抵押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二是根据保单的有关条款规定从保险公司取得资金,即取得保单贷款。 保单贷款又称保单抵押贷款,它是保单所有者以保单作抵押,向保险公司取得的贷款。保单所有者之所能能获贷款,是由于其保单具有现金价值。均衡保费制的实行,使得终身寿险的投保人在保单初期所缴纳的保费高于其当期的各种支出,因而通过逐年积累,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现金价值。 保单贷款名为贷款,实则与一般意义上的贷款有着本质的不同。一般所指贷款,是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而保单贷款并未在保险公司与保单所有者之间建立真正的借贷关系。保单所有者在取得保单贷款时,并不承诺一定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因为保单所有者得到的资金来源于其保单的现金价值,也就是保险公司日后必须向其支付的资金的一部分,呆单贷款使得保单所有者能够预支这部分资金。 虽然保单贷款不要求借款人一定偿还,但这种贷款对保险公司来说,并不存在什么风险。因为保单贷款是以保单的现金价值为基础的,由于保单的现金价值随保单的所限增长而增加,其可贷金额也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增加,保单时间越长,可贷金额越大,如果保单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超过了保单的现金价值,而贷款人不偿还时,保险公司会使该保单失效,不再承担保单下的责任。同样,如果在被保险人死亡,保单贷款的本息未偿还时,保险公司也会在其死亡给付中扣除贷款本息。由此可以看出,保险公司无需要求借款人偿还保单贷款的本秘,就可以保证比贷款具有100%的安全性。 保单贷款在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是被列入投资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保单贷款通常是由客户服务部而非负责其他投资项目的投资部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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