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保险的中间人主要有两种: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济人保险代理人是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其授权范围内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公司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人寿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的委托;保险经济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因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我国的保险经纪人制度刚刚实施,目前我们接触保险经纪人不多,主要是保险代理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保险代理人必须经过严格考试,持证上岗。保险代理人参加考试合格后可以获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印制,并由被代理保险公司审核留存);保险代理人须由被代理保险公司核发《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印制)。如果保险代理人在保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保险代理人在其业务中欺骗保户的,将受到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名合格的保险代理人应精通寿险业务,同时通晓理财、法律风险管理等相关知识,这样才是为保户提供优质售前售后服务的保障;合格的保险代理人,可以用专业知识帮助您转移风险,做您的经济顾问,使您的生活得到全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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