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中介人概况 成熟的保险市场应具有保险人、保险中介人、被保险人三个要素。在一个完善的保险市场中,应该同时存在一个健全的保险中介市场。保险中介市场的市场主体是包括代理人、经纪人和公估人在内的保险中介人。 1、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以保险公司的名义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收入来源于保险公司支付的佣金或手续费。保险代理人有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之分。现在全国各家人寿保险公司广泛采用的营销员、业务员或业务代表即是以个人名义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的保险代理人。而兼业代理人,是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公司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如邮局、商业银行在从事邮递和金融业务的同时,销售保险产品,代收保险费,他们就是保险兼业代理人。保险兼业代理人只能为一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至于专业代理人则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即以代理保险业务为收入来源的公司。保险代理公司可以代理财产险公司和一家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保险代理公司最近两年才在中国大陆出现。不管哪种类别的保险代理人,其权限均为: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查和理赔等。 2、保险经纪人 如果说大家对保险代理人还有所接触的话,保险经纪人可能陌生得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有限责任公司。比如,你作为一家企业的总裁,意识到有必要买企业财产保险。但是自己并不清楚买哪种保险,向哪家保险公司买,以及什么样的价格最合理。这时,就可以委托保险经纪人为你统筹规划。保险经纪人在充分了解企业面临的风险和企业财务的基础上,综合当前保险市场的产品,为你提出保险方案,并促成保险合同的签订。保险经纪人是保险公司与消费者建立保险合同的桥梁,其工作目的不是销售某—家或某几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而要熟悉国内以至世界很多保险公司的产品,并尽可能为客户设计出保障最充分、价格最合理的保险方案。 3、保险公估人 保险公估人是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并据此向保险当事人收取一定费用的公司。保险公估人的存在使得保险标的的估价有了一个客观的依据,客户不用再担心保险公司低估受损标的的价值而减少赔款。客观公正是保险公估人的立业之本。投保人要根据保险标的的价值确定购买多少保险,保险公司也要根据投保标的的价值确定投保人应缴纳的保险费。而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时,保险公司将鉴定保险标的的受损价值,并据此作出赔偿。可见,保险标的的估价对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十分重要。 二、保险中介人的作用 保险中介市场是完善的保险市场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保险商品的流通和消费,沟通、协调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关系的桥梁。保险市场中交易的商品是一种经济保障,保险商品具有无形性和服务延续性的特点,专业性很强,在保险商品的销售和提供保险服务的过程中,需要保险中介人协助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定保险合同,履行保险合同,解决保险合同争议,以及参与理赔,进行损失和价值鉴定等工作。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规范,保险中介人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一)通过中介活动,促进保险资源的优化配置 通过保险中介人,有利于提高保险供给能力,激发保险需求,从而拓展保险市场。这是因为,利用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可扩大保险市场交换的空间及深度,增加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保险业务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业务,通过保险中介人,不仅可让保险人致力于保险商品的开发、防灾防损以及理赔等环节的工作,同时又可发挥中介人特有的专长和技术优势,有针对性的推动保险业务向纵深领域发展,从而为被保险人、投保人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相应提高保险人的承保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再次,发展保险中介市场,通过保险代理人“多渠道、广代理”以及保险经纪人集中、精细的工作方式,既提高了保险供给能力,又方便了广大客户的投保、刺激并满足保险需求,从而从整体上促进了保险业务的发展。 (二)减少交易费用,降低保险成本 通过保险中介人,有利于收集保险信息,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保险公司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同时也促进了社会效益的提高。这是因为:(1)保险代理人在招揽业务的过程中,接触面广,信息来源快,因而成为保险人了解保险市场需求和保险标的危险状况的重要渠道。保险人能够通过保险代理人对市场信息进行整理分析,不断完善各项保险条款和经营策略,以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使整个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同时又能节约场地、人员等开支,降低经营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2)保险经纪人可以利用其中介身份和专业技术帮助投保人作出正确的投保选择,以避免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给投保人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投保人的投保风险,从而降低投保人的机会成本。而且,保险经纪人是以自身名义为维护客户利益而开展服务,这就使得保险经纪人在从事保险业务时,更加谨慎和规范,从而有效的抑制了代理业务的违规行为,同时也有利于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另外,保险经纪人利用其特殊身份通过向投保人推荐服务规范、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一方面是对客户负责,保护客户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促进保险公司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经营效益,实现保险市场有序竞争和良性循环。(3)保险中介市场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为稳定社会秩序,缓解我国人口就业压力,降低整个社会的机会成本,发挥重要的作用。 (三)通达发展保险中介市场,把市场机制引入保险市场,有利于促进保险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变 保监会成立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整顿措施加强保险监管工作,使保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目前,保险企业在保险市场上的竞争正逐步向“比服务、比技术、比产品、比信誉”的良性竞争转变。通过引入保险中介并使其在保险市场上广泛发挥作用,使保险公司专注于开发保险产品、加强风险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真正成为知识密集型的专业承保公司。在保险中介市场中,保险人、中介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与责任义务是明晰的。通过培育保险中介市场,为保险人利用代理人、经纪人和公估人开展保险业务创造条件,不仅有利于保险人控制展业成本,堵塞理赔环节存在的漏洞,同时也将市场机制通过保险中介市场引入保险市场,促使保险企业按照市场化的经营机制进行运作,使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由粗放型经营模式向重效益、稳健经营的集约型经营模式转变。 (四)发挥合作功能,有利于培育和完善我国保险市场,推进我国保险的市场化改革,加快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的步伐 保险中介人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保险中介人之间,保险买方、卖方和保险中介人之间的合作,从而促进保险市场的发展。现代发达国家的保险市场,保险中介人非常活跃,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发展保险业的主要形式和途径。因此,市场经济越发达,保险市场越完善,保险中介人也就越发展。当前保险中介组织的兴旺繁荣程度,是衡量保险市场健全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例如,在日本财产险市场上,仅有少量是由保险公司外勤人员招揽业务,大都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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