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保险中介机构包含保险经纪与保险代理公司,统称为保险辅助人机构,市场定位上保险中介机构之营销员系站在投保人的利益上做为销售保险的出发点,而保险公司自己的营销员在销售保险则是以保险公司的利益为出发点。因此在市场定位上其保险中介机构营销员扮演着较公正客观性,而因为销售保险须站在投保人利益自众多保险公司中推介较适合投保人的保险产品,因此其角色也显得更专业。 且保险中介机构一者其须专业证照考试,二者其客观性的销售模式,三者须更加熟悉各家保险公司产品与条款分析。因此长期发展保险中介机构之市场开放性,将有助于目前国内保险投保人对保险的认识,并提升整体保险业营销员之专业性素养。 台湾整体的保险市场,目前的投保市场率已于2002年初,正式突破145%投保率,整体的保险业营销员也已突破30万人。而保险中介营销员也已占了3万人。且在2001年保险中介公司产寿险保费收入已突破1000亿元新台币保费。因此保险中介公司在台湾保险市场,已是占了重要的一环让保险公司业者与保险监理机关也极度的重视。 二、台湾保险中介市场在寿险与产险销售模式的变化 a.台湾近期保险中介产险销售模式的变化 1.以产业而言 早期台湾保险中介市场业务来源皆以产险为主,就业务而言保险代理公司则有专业代理与兼业代理两种模式,而由于没有具体的监管模式,大部份皆是兼业代理模式,例如银行兼业代理火灾保险,汽车商行兼业代理汽车保险,船体公司兼业代理水险、货物险。而由于没有明确的监管方式造成销售与理赔的纠纷不断。直到保险代理公司大量开放,透过保险代理公司之成立,为了提升竞争力,而提高了对专业性及理赔的服务性,因此较大型化的兼业代理商也就自己成立了,专业性较高的保险代理公司。 2.以监管而言 由于兼业代理公司太多,小自汽车监理所的个人黄牛从事汽车险之兼业代理。大自银行或大型汽车商也从事产险之兼业代理。造成保险业务纠纷不断,保险监管机关保险司,遂要求兼业代理转型去成立专业代理公司,因此即于公元1993年开放保险经纪人、代理人考试,若取得证照资格则得以成立保险经纪人公司、保险代理人公司,由于全面性开放,而每年政府都举办取证资格考试,因此整体市场遂自然做了转型的改变。直至公元1998年由于银行法修正银行合理之业务范围,开放银行可扩大营业范围成立银行专属保险代理公司,自此银行的兼业代理现象也就消失,保险业务之经营,成为银行营业范围之项目。 B.台湾保险中介寿险营销模式的转型 若要谈论保险中介寿险营销的起源系来自中央信托局,由于受国防部委托代办军人保险业务,遂于1950年6月成立了中央信托局保险处,直至1967年6月另设立公务人员保险处专办公务人员保险。又到了1983年11月正式成立了寿险服务课。但是由于中央信托局人寿保险课之成立,为拓展个人寿险业务,又因为没有营销人员去营销,遂成立了代理部门,委外业务经营遂开始了台湾保险代理寿险模式之产生。但此种代理模式皆为专属代理。 公元1987年台湾政府对美开放国内保险市场,允许美国产、寿业保险公司在台设立台湾分公司营业,那时由于外商保险公司刚至台湾急需人才,遂不惜重金自同业挖角,造成市场业务人员跳槽转换跑道。公元1993年台湾政府开放国人申设保险公司,总计新成立的寿险公司共计7家。系民间财团企业投资,由于各家新成立的保险公司总经理及领导干部,皆自同业保险公司转换跑道而来,且又在保险公司重金礼聘之下,整体保险业之跳槽风更甚。那时由于国华人寿也受到波及,造成人员大量流失,为了尽量避免及杜绝人才之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