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市场经济的稳定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成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市场主体的理性化程度不断提高,规避风险的思想越来越强,保险的保障补偿作用愈发举足轻重。这就在客观上要求保险向更深层次、更广阔空间拓展。在现代社会里,保险作为一个巨大的消化风险的商品市场,它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中介来实现。保险中介的发展状况决定了保险市场发育的程度。庞大的保险市场需求需要由规模发展的中介产业来支持。 当前,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在加快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进程中,积极发展国内保险中介产业,研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一项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重大课题。从国外四百多年的保险发展历史来看,保险中介制度已经日臻完善和成熟。相比之下,国内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制度建设和市场发育都比较落后。针对目前国内保险企业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默守旧的、落后的、僵化的经营模式,企业经营成本高、负担重、效益低、风险大的情况,国家应采取积极手段予以整顿和化解。而改变这种状况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大力发展保险中介制度,扩大保险供给渠道,降低保险企业经营成本,开辟新的业务领域,满足市场需求。所以,建立和完善保险中介制度,应当成为目前国内保险市场建设的重要方面。 一、发展保险中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保险中介的发展,是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它是保险市场精细分工的结果。保险中介的出现和发展。极大地推动了保险业的发展。一方面,保险中介的出现和发展,促使供需双方更加合理、迅速地结合,减少供需双方的辗转劳动,既满足了被保险人的需求,方便了投保人投保,又降低了保险企业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保险中介的出现和发展,解决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专业知识缺乏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帮助客户获得了最适合自身需要的保险商品。此外,保险中介的出现和发展也使保险经营者从繁重的展业、鉴定、理算等工作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致力于市场调研、险种开发、偿付能力管理、保险资金运用以及信息传递迅速、系统运转高效的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所以,保险中介从一开始出现就受到了保险交易双方的欢迎,并迅速得到发展。目前,日本非寿险业务的90%以上是由保险代理店促成的。在英国,劳合社市场中的几乎全部保险业务都是在保险经纪人的作用下完成的。保险中介为现代保险业的发展发挥着不可磨灭的巨大作用。 从世界保险业的发展以及国内保险实践的情况看,保险中介在保险业必要性主要有如下一些方面: (一)改进保险服务质量,促进保险业务发展,第一,保险中介极大地方便了社会大众投保,扩充了保险市场规模。在国内,三分之二的人口分散在广大的农村,通过建立健全保险代理网络,极大地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投保;第二,保险中介宣传了保险知识,树立了保险公司形象,加强了保险公司与保户之间的联系。目前,国内的国民保险意识还比较淡薄,社会大众对保险知识还很不了解。即使有了投保的愿望,但由于投保选择的诸多困难,而望而却步。保险中介的发展,广泛地宣传了保险知识,极大地激发起人民群众的风险意识,通过对保险公司和保险险种的介绍。树立了保险公司的良好形象;并通过指导客户合理投保,解决了存在于人们心中的种种顾虑。第三,保险中介有利于避免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制订和保险理赔中存在的倾向性片面性,更好地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保险中介的发展,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掌握市场供求状况和保户对保险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改进自己的工作,适时地开发出满足社会需要的保险产品,及时进行保险理赔。 (二)提高保险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保险企业竞争能力。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保险中介的存在具有社会展业面广、服务质量高、业务费用低、管理方便等优点,因此可以极大地降低保险企业经营成本和管理成本,有利于提高保险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保险中介与社会的广泛联系,对保险需求、产品评价、理赔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反应灵敏,因此有助于保险企业及时了解市场供需情况,调整和改进自己的经营策略。另外,保险中介的发展还有利于促进和规范保险市场的竞争秩序。 (三)健全和完善保险市场,加快保险业的国际接轨。从国际上的情况看,保险中介是一个成熟、健全的保险市场上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份。在经营活动中,保险企业与保险中介公司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有利地构成了保险市场的整体运行。在国内,长期以来忽略了保险中介的建设,保险企业集展业、承保、理赔鉴定于一身,在展业和赔偿处理过程中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相比之下,保险企业在产品开发、质量管理资金运用等重要方面的投入十分有限,严重制约着国内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保险中介建设的滞后削弱了国内保险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影响了国内保险市场的开放进程,制约了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因此,加快保险中介市场的培育,对民族保险业的振兴具有极其深刻意义。 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保险中介制度作为完善国内保险市场的重要举措,对于国内保险业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行的。其理由是: 第一、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为保险中介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提供了广阔的行为空间。保险中介的生存与发展受多种因素制约,但根本的因素是保险业的繁荣程度。截止到2000年底,国内的保费规模已达近1600亿元,这为保险中介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条件。 第二、保险市场竞争格局的形成,为建立保险中介体系创造了条件。目前,国内的保险经营者已达到40多家,多家保险公司共同竞争的局面基本形成。 第三、广大群众对保险还比较陌生,急需保险中介的参与、宣传与指导,从而为保险中介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 第四、近年来,国内在保险代理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实践与探索,积累了发展和管理保险中介的宝贵经验,完全有条件引进和建立多种形式的保险中介,推动保险业的整体发展。 第五、发达国家规范和发展保险中介的成功做法,可以作为国内保险中介产业建设的有益借鉴。 二、对国内保险中介发展总的判断和发展思路 国内保险中介市场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过程中不断发展起来的。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和保险中介的发展深刻地受到市场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其发展的程度取决于市场经济的成熟程度。由于国内市场经济体制正处在发展转型过程中;客观上决定了国内保险市场的不成熟性和不稳定性,特别是保险中介市场还处在一个起步阶段,很多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对国内保险中介发展作出这样的判断,直接引起了发展思路的问题。一个时期以来,我们在发展保险中介问题上,的确存在着不同发展思路的选择问题;正像国内股票市场刚刚兴起一样,问题主要集中在:如何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问题。是先发展,后规范;还是先规范,后发展;亦或是边发展,边规范。 对此,我们应当客观地分析。在社会主义市场体制日趋完善的今天,仍然选择先发展后规范的思路,显然是不适合的。我们已经有了可以规范发展的条件,没有必要走“先发展”然后再以高代价进行规范的路子。这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即成本效益原则特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但长远发展是不能选择这样的路子,特别是我们已经越过市场经济的初始阶段的情况下更是如此。相反,现阶段我们也不能走“先规范,后发展”的路子。我们不能削足适履,更不因噎废食,不能因为保险中介市场存在一些问题,就强调规范和淡化发展,因为我们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正是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我们既缺乏,可以规范的前题,更没有可以先规范的基础。因为规范是事物发展到一定阶段提出的,没有发展就谈不到规范,如果无视这一现实,一味强调先规范,就可置发展于死地。 在当前条件下,我们应当选择边发展边规范的路子。这比较符合现阶段的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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