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保险产品创新工作 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国保险业 8月19日,保险产品创新座谈会在京举行,全国各保险公司、部分保险中介机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以及有关专家、保险监管部门近200人参加座谈会。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产品创新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贴近市场,鼓励创新,防范风险,努力建立科学完善的产品创新机制,推动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吴定富指出,产品是保险业发展的基本要素,保险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最终体现在产品上,只有通过不断的产品创新,保险的服务功能才能得到更好的发挥。近年来我国保险产品数量迅速增加,产品体系初步形成;产品创新逐步贴近市场需求,促进了保险业快速发展。但保险产品创新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产品创新动力不足,没有形成科学的产品创新机制,缺乏个性和针对性。他要求要充分认识产品创新在保险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保险业要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服务,要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服务,要为协调发展服务,都需要进行产品创新,需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既要开发城镇居民需要的产品,又要开发农村居民需要的产品;既要开发适合发达地区特点的产品,又要开发适合欠发达地区特点的产品。产品创新既是保险业做大做强的保证,也是保险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更是顺应金融业融合发展趋势的需要。 吴定富强调,要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全面推进保险产品创新工作。一是把握难得历史机遇,坚定产品创新信心。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一个重要关口,人们的消费需求开始升级,生活要求出现多样化,对养老保健、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汽车住宅等改善生活质量的需求将明显提高,为保险产品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二是良好的市场环境为产品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产品创新能力将成为保险企业能否在竞争中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产品创新在保险公司经营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三是技术和经验的积累为产品创新提供了必要保障。 吴定富指出,产品创新要围绕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变化,围绕城乡居民的消费热点,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进行产品创新。当前要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责任保险和农业保险四个领域为重点,大力进行产品创新。一是在养老保险领域。大力发展商业性养老保险,可以有效缓解政府在养老保障支出方面的财政压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同时大力开拓企业年金市场。二是在医疗保险领域。各公司要积极配合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开发出更多更实用的保险产品,逐步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三是在责任保险领域。各公司要认真配合目前在9个省市推行的责任保险试点,将那些与社会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行业部门作为发展责任保险的重点领域,大力开发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产品,如公众责任险、医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等,不断扩大责任保险的覆盖面和渗透面。四是在农村保险领域。从中国农村的现实情况出发,探索建立农村新型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已成为一种迫切需要。同时,农村的灾害事故频繁发生,也需要农业保险提供损失补偿,服务农业生产。 吴定富指出,产品创新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群众的创造性,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的作用,发挥保险中介的优势。同时,推进保险产品创新还要处理好产品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关系,高度重视风险防范,确保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处理好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兼顾社会效益;处理好加强监管与鼓励创新的关系;处理好借鉴国际经验与结合本国实际的关系,在进行产品开发时要有国际胸怀、国际眼光,大胆吸引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同时要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开发出既有国际先进水平又满足中国市场需求的产品。 吴定富要求,推进产品创新重在做好基础性工作。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产品创新机制。要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将产品创新纳入重点考核内容;要建立产品开发、人员培训、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之间的合理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的信息与要求不遗漏、不扭曲、不走样;要加强产品的跟踪与反馈,及时了解市场反应,及时根据消费者要求予以修正。二是要继续推进保险条款通俗化。三是要加强基础数据建设。各公司加强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为产品创新提供坚实的基础。四是要发挥分支机构在产品创新中的作用。 吴定富要求保险监管部门要为产品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促进市场竞争,增强企业产品创新动力。通过促进市场竞争,使企业不断寻求新的发展空间,增强企业进行产品创新的内在动力。二是研究建立产品创新保护机制。针对保险产品易于被复制、被模仿从而导致企业不愿进行保险产品创新的问题,保监会将组织专门力量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寻找合适的保护边界。要在行政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既保护创新者的积极性,又防止过度保护导致阻碍行业发展,在产品保护和成果共享之间找到好的平衡点。三是为产品创新提供政策支持。对于各公司报批的创新产品,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和金融稳定的原则,保监会都将予以支持。对于涉及到其他部门和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自身无法解决的,保监会将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部委的联系和沟通,为产品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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