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行为视为正常退保:
1、保险对象户口由农村转为非农村户口;
2、保险对象户口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3、保险对象在缴费期间死亡的;
保险对象退保可由其保险关系所在的缴费单位代办员向乡镇养老保险经办部门提出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报县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管机构审核、界定并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