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省出台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政策,全面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试点工作
日前,河北省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下发了《河北省种植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养殖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并决定自2008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确定财政补贴范围。种植业是小麦(2003,31.00,1.57%,吧)、玉米(1659,36.00,2.22%,吧)和棉花(12310,75.00,0.61%,吧);养殖业是能繁母猪和奶牛。
(二)确定保险业务承办机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选择符合条件的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和中华联合河北分公司为业务试点承办机构,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展自营保险业务。以后视工作进展情况再调整业务承办机构。
(三)保险责任范围。风灾和雹灾对投保的种植农作物造成的损失;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投保的养殖个体的直接死亡。
(四)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小麦每亩保额300元,保险费率5%;玉米每亩保额260元,保险费率7%;棉花每亩保险金额400元,保险费率6.5%。奶牛每头保额5000元,应缴保费350元;能繁母猪每头保额1000元,应缴保费60元。
(五)确定财政补贴比例。保费由参保农户承担20%,其余为财政补贴。具体比例是:种植业的小麦、玉米和棉花,中央财政35%、省财政25%、市财政10%、县财政10%。养殖业的奶牛,中央财政30%、省财政15%、市财政20%、县财政15%;能繁母猪中央财政50%、省财政15%、市财政10%、县财政5%。
(六)加大政府推动力度。财政部门要协同农业、水利、气象、宣传等部门,引导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保险,积极推动农业保险业务开展;加强预算执行和监控管理,每月20日前财政部门要根据各经办机构承保签单情况和申请,拨付保费补贴资金;签单保费达1万元(含1万元)以上,财政部门根据经办机构申请即时拨付保费补贴资金,不得拖欠。各市县相关政府部门应对经办机构的展业、承保、查勘、定损、理赔、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可采取以险养险等措施,支持经办机构开展业务。
二、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2008年4月,安徽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8]4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安徽省政策性农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实施意见》明确了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品种、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费补贴标准。试点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试点品种为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能繁母猪和奶牛。其中,种植业财政补贴保费中央、省和市县分别为35%、25%、20%,种植场(户)承担20%;能繁母猪财政补贴保费中央、省和市县分别为50%、21%、9%,养殖场(户)承担20%;奶牛财政补贴保费中央、省和市县分别为30%、21%、9%,养殖场(户)承担40%。种植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模式,风险共担;养殖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自营”模式,在政府保费补贴政策框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试点地区以市为单位,自主自愿提出申请。同时,通过招标方式,从省内选择保险经办机构。
与此同时,安徽省内第一家法人机构、专业农业保险公司---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于2008年初正式开业,全面介入涉农保险业务。3月份,国元农业保险公司签单承保安徽省农垦集团所属14个农场的23万亩小麦种植保险,承保面积约占全省小麦总种植面积的1%。每亩保额350元,费率5%,保费17.5元,其中农场职工承担保费的20%。4月,该公司与安徽省畜牧兽医总站签订协议,建立养殖业保险合作机制,由畜牧部门为保险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优先对投保养殖户加强技术培训以及资金扶持,鼓励养殖户积极参加保险。5月,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为省内皖河、华阳河农场的10万多亩棉花提供棉花种植保险,每亩保额300元,保费15元,财政补贴保费80%,种植户只需承担保费的20%,即每亩3元。同时,国元农业保险公司还将提供多渠道、多方式的防灾防损服务,如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建立的农业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增强棉花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灾害损失,促进棉花生产。国元农险公司的农业保险实践,是对“以农业产业化为纽带、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大胆探索,对于积累农业保险经验,加快农业保险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河北、安徽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