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拖拉机买来一个多月,还买不上交强险,无法办理落户等事宜。今天,记者调查发现,淄博市的部分保险公司根本不办理拖拉机交强险业务,办理该项业务的一保险公司收费640元/年,而农机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上限为110元/年。有业内人士表示,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保险公司承担拖拉机交强险的风险太大。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张店农机局,市民李女士正在咨询办理拖拉机保险业务。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关于拖拉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行业协会费率的批复》(保监产险〔2007〕53号文件)规定的兼用型拖拉机费率标准,李女士所购买的拖拉机应该执行110元/年的收费标准。 随后,记者与李女士一起来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张店支公司冢子坡营业部进行咨询。工作人员查阅相关材料后说:“这辆车交强险应执行640元/年的缴费标准,不可能再低了。” 记者说:“我们从农机局咨询了,这样的车交强险应该执行110元/年的标准。”对方却说:“我们跟农机局不是一回事,要办理这项保险只能按照640元/年来收取。” 随后,记者咨询了太平洋财险和平安财险,对方分别以目前系统正在升级和没有这个保单为由表示不能办理。 为什么拖拉机买份交强险这么难?有业内人士表示,主要原因是拖拉机出事故的几率比较大,原来110元/车/年的标准,让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很大,因此不少保险公司不愿办理拖拉机交强险业务,即便办理也要提高费率。至于现在收取的640元是运输型14.7K W以上拖拉机的费率,也就是(保监产险〔2007〕53号文件)规定的拖拉机的最高缴费标准。至于变型拖拉机收费更高,保险公司执行1800元/年的费率,这个标准相当于货车的缴费标准。 记者从农机部门了解到,最近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与山东省农业机械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通知(鲁保监[2010]72号),要求认真做好拖拉机保险的承保工作,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变相提高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必须保证各分支机构系统畅通、保单充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承保机动车交强险。对于部分保险公司没有按照这个文件执行的问题,农机部门苦于对保险公司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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