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保险是美国农产品[15.15 2.02% 股吧 研报]价格风险管理工具之一,它受到政府支持最初出现于1996年联邦农作物保险计划,进而发展成为全球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占比最大的险种。美国各州开展的收入保险项目繁多,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农作物收入保险(Actual Revenue History)。面向单个农户单一农作物提供的收入保险产品, 保障由于不可避免的巨灾或市场波动引起农户收入的降低。保险金额根据农民所选择的保障水平、历史产量和基本价格或收获价格为基础确定。当实际收入,即收获价格乘上实际产量低于保险金额时,农户可从保险公司得到差额部分的赔偿。该险种提供的保障水平较高,其与多种风险农作物保险的不同之处是,当农产品价格下降时,即使农民产量没有损失,同样可以获得赔偿。
第二,农场收入保险(Adjusted Gross Revenue)。专门针对农场提供的综合性保障险种。一张保单可以放入多种农产品,包括农作物、牲畜以及畜产品等。利用农场每年的报税单(需连续五年以上)和年度农场报表(列清每件农产品的质量和期望价格)为基础,进行保单设计和设置保障水平。通过获取农场的报税单,不仅可以增强投保农场的可信度,而且可以减少合规风险。
第三,地区收入保险(Group Risk IncoME Protection)。由联邦政府补贴的险种,主要是用于防范大范围内农民遭受收入损失。该险种在设计条款和制定价格时,以所在地区农作物的平均收入为基准,而与个人历史记录无关。当所在地区实际的平均收入低于保单收入时,保险公司即负责提供赔偿。目前主要用于玉米、大豆、小麦和棉花等主要粮食农作物。保单收入是所在地区的期望产量乘以期望价格,再乘以农户自己选取的保障水平(70%至90%)所得。其中,期望价格是芝加哥期货市场2月份的平均价格;实际价格是芝加哥期货市场10月份的平均价格。
对于那些产量与县级平均产量高度接近的农户而言,地区收入保险产品非常具有吸引力。其优势在于:无须提供历年产量数据;无须测定农作物损失来获得赔偿;以往的损失记录对费率水平没有影响;可选的保障水平相对较大。其缺点是:不能提供个别农场的损失保障,即个别农场的收入再低也有可能得不到赔偿。
有了农作物收入保险,不管收成时的市场情况如何,农民都可以放心贷款或出售农作物,极大地增强了农民耕种的积极性。根据美国农业部公布的数据,到2010年,收入保险所覆盖的农作物面积占全部政府支持保险项目所覆盖农作物面积的比例,从1997年的16%提升至65%,成为了美国最受欢迎的农作物保险项目。
美国农作物保险产品在设计、应用以及推广等方面,给我们有四点启示:
第一,政府高度重视,战略意义显著。美国政府认为政府有义务帮助农民对付农业生产面临的市场风险,通过农作物收入保险提供收入保障确保农场经营的连续性,帮助农民走向成功,进而达到稳定整个农村经济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目的。
第二,开办险种多样,细分农民需求。虽然美国农业专业化程度较高,但是农场的分工也细化,有的农场甚至只生产某类品种,因此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各异。目前,美国农业保险销售保单所覆盖的品种不仅包括主要粮油作物,而且还包括大白菜、柑橘、樱桃、花菜、南瓜等作物。同时,为了更加帮助农户进行风险管理和节约缴纳的保费,政府可以提供三个级别的保障产品,分别是农作物级、农场级、地区级。
第三,费率厘定充足,产品设计合理。美国农业风险管理局在制定收入保险的费率时候,充分考虑了保险在年份之间的平抑波动作用,制定的费率非常充足(Actuarially Sound)。同时,在设计合同条款的过程中,充分利用了报税单、期货价格等较公正、较可靠的标准尺度,不仅降低了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而且保险公司的产品也更加富有比较性和竞争性。
第四,辅助市场决策,担保农业贷款。由于收入保险与农产品收获时的期货市场价格挂钩,农民可以利用农作物收入保险来提升他们在农业生产形势下做出决策的准确程度,进一步提高在农产品收获时的收入。